一、據悉高雄港務局擴建工程處所擴建之工程中,已有數處發現潰裂崩解之現象,何竟有此類現象發生,是否與承包商有勾結偷工減料之嫌?是否應予確實嚴密調查辦理?二、據調查資料該擴建工程處與港務局所屬之船舶機械工廠每月所採購之五金器材,有數家五金商號為固定對象,而主辦人員以對內辦公開方式收取回扣,是否應予嚴辦?三、據悉凡人民進入高港內恰事或辦公所乘用之單車,按理應由該局專派人負責義務管理,據聞係由局長下令福利社將此項便民工作招商承包,並將每月盈餘全移作同仁之福利,是否屬集體營私?請主席飭令改善;該局所監督指揮之高雄港務警察所,由於直隸省警處,鞭長莫及,以種種方法控制進港登輪人民,諸如成立所謂撈油隊,限定名額登輪證,勾結走私黃牛,剝削正式商人,致使港區內迭聲大規模竊盜案,該局監督之權何在?發生案件後行政處分如何?五、該局所需之棧埠管理處與力霸鋼鐵公司合約定製之快速裝卸香蕉棚,耗資至鉅,但使用時一再試車,機件失靈,延誤裝卸,該項損失責任應由力霸公司所負擔,而該處主持人竟諉稱:「機件初用毛病在所難免」,該主持人偏袒力霸公司,不無勾結舞弊之嫌,是否應予究辦?六、據悉該局每日船隻入港裝卸貨品時,向商人所計算之工資,上岸一次,上車一次,入倉庫又一次,而所給予勞工之工資,上項均以一次計算發給,顯屬明知而故意?扣,是否應予追究補發及涉嫌瀆職侵佔部分,亦由本席提請大會成立專案小組澈底調查研究;七、不久前有外〈美〉籍郵輪信仰號自外海由引水人汪德培領港駛入內港,擬靠十七號碼頭時,竟不知內港內潛流有巨大木材,將該輪船底之推進器「銅質螺旋槳」撞斷一半,現該案聞由國際郵輪代理人王洸〈前招商局總經理、交通部?辦〉與港務局交涉中,其結果如何?八、旗山輪船長饒興朝等二十人陳情案,請李議員代向政府要求准照局務會議通過之決議,補發民等應得之各項超時津貼,所以本席特請李局長准予所請,以昭公允。